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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集
 
 

 

                        接待肢体不等于交出主权

      大家都知道华人具有好客的优良传统,信徒更是把接待肢体看作是神圣而光荣的本分。大陆的信徒也不例外,只要有海外肢体来访,虽无法招呼到像海外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水平,也总是尽上所能的待之以上宾。若是有 神的仆人前来作工就更是接待不遗余力了。但由于一些原因,应当很简单的接待工作也有些不简单起来。
最近我在大陆好几个地方都有同工向我提到接待中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来自海外的教牧或信徒不是传讲圣经的道理,而是要按照一种既定的模式或方法进行教导。如果当地的教会能够认同接受,自然可以彼此多有这方面的交通交流。但如果遇上当地教会因一贯事奉的模式方法并不相同而不愿接受不予欢迎时,个别的教牧或信徒却不能尊重当地同工的意愿,仍会勉强推行自己的计划,甚至不惜暗中搞些小动作,造成当地教会的不稳和分裂。
如果我们能按照圣经明文的教导传讲真理的信息,是不会产生因事奉模式方法不同而不予欢迎这类情况的。但如果我们想要推行的只是一些个人追求中的心得体验,只是自以为比较高明有效的追求途径,或只是根据圣经中某一个事例过程和榜样来作介绍,就不应要求信徒普遍遵行照办,也难免会有因追求方式方法不同而被拒绝的可能。
大陆各地教会最渴慕的就是能有人去按照圣经的内容作系统全面的真理教导,现在大家都习惯称之为培训。如果有当地的负责同工对这样全面平衡的纯正真理教导不予欢迎,那是这些负责人别有用心抵制真理,是另一类的问题,不在本文论述的范围。
这次我在南方某地作培训时,那里的负责同工告诉我,上几年一直有几位海外的教牧前来作培训,内容大多围绕怎样追求灵恩,教导一些方法。但当地教会一贯的追求道路却并不属于这一类的,他们出于好客的传统,耐性接待了好多次,也多次婉转提出要求,希望能传讲些圣经的真理,最后由于教会中因此产生了多起混乱事件,终于下决心不再接待他们。这以后却听到他们中有人说﹕某地教会负责人不接待我们(神的仆人)将来要在主前承担责任。这几位同工向我列举了几件造成不正常的事例后,困惑地问我,他们这样拒绝是否得罪主,没有尽上接待肢体的本分?
另一种情形则是有些来自境外的教牧,在第一次与当地负责同工见面时还表现得很谦和,表示对中国福音事工很有负担,希望能有聚会或培训的机会。又表示对青年同工特别有负担,愿意在经济上全力支持。可是一旦被接纳就表现出另一种姿态,提出今后教会事工要归到他的系统范围内,青年同工由他直接来支配领导安排工作,至于经济上若有什么需用则好商量。神的事工成了一笔交易买卖。如果当地负责同工予以拒绝,也就被扣上不肯接待的罪名,在信徒中散布流言,或直接在年轻一代同工中利用金钱和手段作收买分裂的工作,把一切后果归咎于负责同工的不肯接待。
这种情况在大陆的家庭教会中已经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多处地区的教会因此而分裂,事工被引向歧途,真理被搞得混淆不清,也难免有些青年同工经不起物质的诱惑而成为人的雇工。同时也使那些真心愿意接待肢体的人感到彷徨和迷茫,他们对这类情况的拒绝难道是错了吗?
到底接待肢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接待就需要交出主权,我们自己也是这样接待别人的吗?是因为大陆同工的心胸狭窄,头脑封闭呢,还是来访者过分要求,喧宾夺主。这就好像一位主流宗派的牧师来到一个非本宗派的教会,要求接待安排讲道,大讲本宗派的信条,教导本宗派的礼拜仪式,如果教会拒绝就是拒绝接待 神的仆人,要在主前承担责任。我想我们一定会把他看作是狂人。然而类似的情形发生在大陆的教会中却能得到一些人的宽容和认同,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我们的潜在意识里从来没有真正把大陆的教会和海外的教会看作是平等的。任何海外的教牧同工,神学生,或是一般的信徒,只要来到大陆信徒中就是高人一等的施教者施恩者,因此要求他们接待并交出主权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了。
我相信绝大多数前去中国大陆作福音事工的人都具有一颗爱主的心,有从 神来的托付。可能只是由于我们在事工中作得不够有智能,或是不自知地流露出自以为比他们懂比他们强的错误意识,或是对自己的一些属灵心得体验过分珍爱而不适当地高举,造成事工的误导。我们应当常常提醒自己,我们前去是以 神的话帮助他们的事工作得更有效果,更合神的心意,更有真理的依据。我们不是去改造,领导,支配他们的事工。我们需要他们的接待,因我们是客,即使我们是贵宾,也应当尊重主人的身份和职责。我们不是去攻打城池,只要能赚开城门就可以予取予求。我们是来到我们的弟兄姐妹中间,他们原有的事工在果效上并不比我们差。用任何理由要他们接待而交出主权都是不合理,不合神心意的做法,达不到相互配搭彼此造就之目的。
接待肢体不等于交出主权。
2002年2月